各院系、部门:
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用电安全管理,切实消除和杜绝各类用电安全隐患,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,现将有关安全用电事宜通知如下:
1.各部门、学院要高度重视,开展用电安全教育,引导师生安全用电、节约用电,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。
2.加强安全用电管理,严禁用电场所私拉乱接,如确因工作、教学等需要,须由专业电工来实施完成。
3.严禁在有集中供暖设施的房间继续使用空调、电油汀等电器取暖。
4.学生公寓严禁私接电线,禁止使用热得快、电热毯、电饭煲等违规电器。
5.电动车须在集中充电点进行充电,严禁私拉电线进行违规充电。
6.电脑、打印机、复印机、电热水器等办公设备要尽量减少待机时间,下班后及时关闭电源。
7.设备及电器在使用过程中,发生打火、异味、高热、怪声等异常情况时,必须立即停止使用,关闭电源,并及时联系电工检修,确认能安全运行时,方可继续使用。
请各部门、学院认真做好冬季安全用电的自查工作,学校将不定期组织检查,对发现的违规用电现象予以通报,并没收用电设备。
后勤处
2019年12月3日